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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宋应星与方以智(第2/3 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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式火铳,工部还不能仿造么?”

“并非在工部制造,是在内府兵仗局,你难道不知。”

“不知,我只是感兴趣,如给我一只,我看看能否仿制。”王吒继续套话,看能否接触到现在督造火器的官员,让他有机会能见到以前跟过天师一起造枪的工匠,这条信息太关键,这几个工匠应该知晓一些秘密。

“铁敢,你资质非凡,此事或许能成。老夫可向密之推荐。”老宋正色道。

密之是指方以智,工部观政。三十来岁,上一科进士,成绩比小鹌鹑好得多,进了翰林院,当庶吉士。

何谓工部观政?简单讲,就是翰林院的天骄来工部实习。

方以智来过几次军器局实习,王吒见过,方以智每次来实习,小鹌鹑均亦步亦趋,表情夸张,恨不得要拜方以智为干爹,王吒印象自然深刻!

方以智确实比小鹌鹑厉害得太多,少年出名,才气逼人,位列江南四公子。难得的是他精通算术,对格物之学研究甚深,在这个时代,可当院士!

方以智在工部与老宋相识,几次深谈,视为知己。

这很正常,凡是懂行的人,见过宋应星的《天工开物》,都得跪!

三日后,王吒如约来到老宋“办公室”,老宋替他约了方以智。

“长庚兄,石墨做颜料,古已有之,难得的是,经过改良的石墨,放入这松木之中,做成铅笔,当真是天马行空,令人拍案称绝。”

方以智刚进门,便急不可耐,表达自己的兴奋之情。老宋约他的办法,很简单,就是让人送几支铅笔过去。

老宋抚须微笑,向方以智介绍:“密之,这位是铁敢,铅笔便是出自铁小友之手。”

方以智难掩惊讶,仔细打量眼前的年青人,身着粗布青衣,肤色不白。在古代,皮肤白皙,是判断是否是读书人的重要标志,肤色黑,当然是干活的人,是农户、匠户、军户......

年青人唯一的亮点,是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,透露着自信与傲气,丝毫没觉得翰林庶吉士有多牛批。

因为世间之人,大部分在方大才子面前,多半是恭维谨慎、自惭形秽的。

“铅笔,真是铁小友制造?”方以智难以相信,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人会发明铅笔?而且这位少年人不像读书人。

“密之,铁小友远不只造铅笔,他所学甚博,余自愧不如也!”老宋见方以智疑惑,立即发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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